2015年四川省眉山東坡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招98人】
(二)網上繳費
經初審通過且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4日8: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人)。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報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貧困家庭報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第1項情形的報考者憑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3項情況的報考者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4項情況的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辦理減免手續。
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于2015年4月3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東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電話:028-3819309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紅星路東二段91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東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登錄眉山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為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調減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調減后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并由東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程序退還考生已繳考試考務費。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等情況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上公告。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教育公共基礎,請參閱《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川人社發〔2012〕145號)所列的知識內容(請報考者自行上網查詢)。卷面滿分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上午,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折合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成績×50%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2015年5月15日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5年5月15日至5月16日登陸眉山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5年5月19日在眉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筆試折合成績和崗位排名于2015年5 月22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比例。面試比例為1:3。
2.面試資格復審。2015年5月30日前,根據招聘崗位招聘名額和參考人員筆試折合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面試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因筆試缺考等各種原因產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上公布。
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照片)、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崗位)和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專業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見附件2),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依據。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未畢業人員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發給《面試通知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