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舟山市定海區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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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促進我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定海區部分偏遠海島農村中小,均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主要承擔教育教學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專業要求
語文6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新聞學、教育學等專業
數學8數學類等專業
英語3英語、英語語言文學等專業
科學3科學教育、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等專業
音樂2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學、音樂學等相關專業
體育4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等相關專業
美術2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學
三、招聘條件
考生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要求:在198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戶籍要求:“語文”、“英語”、“科學”、“美術”崗位要求浙江戶籍或浙江生源(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戶籍不限),戶籍以2019年5月10日的戶口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考錄取時戶口所在地;“音樂”、“體育” 、“數學” 崗位戶籍不限;
7、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師范類歷屆畢業生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非師范類歷屆畢業生要求在聘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除“音樂”、“體育”、“美術”招聘崗位外,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報考與之對應學科的招聘崗位,不受專業限制;
8、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在人事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4)已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人員,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10、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至2019年5月10日。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