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招聘公告【招42人】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與招聘計劃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實際參加考試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達不到3∶1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經核減招聘計劃后,仍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設置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方式與分值。面試采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
3.面試組織實施。由張家界市衛健委、張家界市人民醫院負責組織實施。
4.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面試前,由張家界市衛健委組織報考資格復審。凡有關報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規定的招聘條件的,報張家界市人社局批準,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簽字的放棄面試資格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三)考試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1.考試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考試綜合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設置60分為面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2.體檢組織實施。由張家界市衛健委、張家界市人民醫院負責組織實施。
3.體檢醫院及標準。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應當出具體檢結論。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選。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2.考察組織實施。由張家界市衛健委、張家界市人民醫院負責組織實施。
3.考察重點及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填寫《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表》(附件4)。
應聘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不予聘用;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對原已就業的應聘人員,在考察時本人應當提供原服務單位同意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遞補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張家界市人民醫院集體研究決定,報張家界市衛健委審查和張家界市人社局同意,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以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經張家界市人民醫院、張家界市衛健委集體研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用人員的學歷證、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身份證等復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張家界市人社局審查。
經張家界市人社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的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或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確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張家界市人民醫院填寫《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名冊》(附件5)和《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附件6),經張家界市衛健委審核后,報張家界市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暫緩做出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
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應在張家界市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張家界市人民醫院網 (http://www.zjjsrmyy.com)公告,請廣大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報考服務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一)政策、考務咨詢電話
張家界市衛健委人事科:0744-8865668
張家界市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0744—8231645
(二)監督舉報電話
張家界市紀委市監委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0744--8220556
張家界市人民醫院監察部:0744—8308207
原標題:2019年張家界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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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張家界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docx
張家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4月29日
文章來源:http://wjw.zjj.gov.cn/c6549/20190430/i476644.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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