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太仆寺旗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招聘公告【招190人】
根據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錫盟財政局《關于印發政府開發基層公益性崗位招募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實施方案的通知》(錫人社發〔2014〕215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募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為公開招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募人數和崗位
1、按照每個蘇木鄉鎮配備2名、每個嘎查村配備1名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的要求,面向全旗7個蘇木鄉鎮,176個嘎查村開發190個公益性崗位,公開招募190名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工作。
2、招募的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工作期限為2年。2年期滿后,進入人才市場重新擇業。
3、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的崗位職責
(1)負責宣傳草原、林業法律法規和草原、林業保護政策措施。
(2)負責對責任區禁休牧、草畜平衡和林業項目的管護進行監督,發現違反禁休牧、草畜平衡等行為及時制止,并進行報告。
(3)負責對草原、林業基礎設施,采挖草原野生植物和其他破壞草原、林業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并及時報告。
(4)開展草原、林業防火宣傳和防火巡查,發現火險、火警及時上報,并參與撲火。
(5)開展草原、林業日常巡護,建立巡查工作記錄。
(6)負責協助林業派出所執勤備勤,并做好后勤工作。
(7)負責動物疫病疫情檢查、報告、巡查工作。
(8)負責做好免疫、采血、消毒、產地檢疫、畜禽標識加掛、免疫檔案建立、動物疫情觀察和報告、畜牧業品種選育技術服務等工作。
(9)了解和掌握轄區內飼養動物的種類數量、調入調出、
死亡淘汰等情況。
二、招募條件
招募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
2、服從組織安排,安心工作;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能力素質;
4、2014年12月1日以前取得太旗戶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以上應屆及畢業后五年內未就業的往屆高校畢業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錄用:
(1)蒙古語授課的高校畢業生;
(2)經旗扶貧部門認定的農村牧區特困救助范圍內家庭的大學生;
(3)持有《城市最低生活金領取證》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4)持有《農村牧區最低生活金領取證》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5)經教育部門認定在校期間有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6)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烈士子女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7)經高校認定并建檔,因各類不可預見性事件導致經濟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8)學習草原、林業、生態、法律、畜牧、獸醫等專業的非蒙語授課、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