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招聘公告【招107人】
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是汕頭市委市政府主辦、香港知名愛國人士李嘉誠先生捐資興建的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為一體的現代化大型公立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醫院位于汕頭市區北片廣廈新城,占地約100畝,建筑總面積約10萬平方米,開放床位數1500張,設有36個臨床科室和14個醫技科室。醫療技術力量雄厚,服務特色突出,是粵東地區臨床、科研、教學綜合實力最強的現代化醫院之一。我院已于2018年12月19日發布《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2019年公開招聘公告》,因部分崗位尚有空缺及新增加招聘崗位,現再次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一、招聘對象
詳見附件《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2019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或本院網頁(http://www.st120.cn)“誠聘英才”欄中具體的招聘崗位,按要求進行應聘報名。
二、應聘條件
(一)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畢業生,畢業時須取得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具有團隊精神;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2019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博士學位人員不受招聘崗位及名額限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臨床及醫技崗位醫學碩士學位者:其本科學歷不能為中醫學類專業;
8.年齡條件:應屆生及護士崗位的往屆生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8年5月1日之后出生);除護士崗位外的往屆生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8年5月1日之后出生);符合進入事業單位編制條件者,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3年5月1日之后出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2019年應屆畢業生除外)、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1.符合《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員工進入事業編制管理規定(2018年-修訂版)》(詳見單位網站)聘用為我院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編制條件的,可納入本院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相應待遇。
2.不符合納入本院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條件者,與我院簽訂勞動合同,人事檔案可寄存在汕頭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待遇:工資(大專3000元/月,本科3300元/月,碩士3800元/月)、獎金參加科室二級分配;并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享有節日慰問金等。
3.符合人才引進條件者,可按醫院有關規定享受安家費、科研啟動基金及租房補貼等待遇。
4.需要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招聘公告的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按規定的時間在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網站“誠聘英才”【公告】欄(本院網址:http://www.st120.cn)公開發布。
公開招聘的公告除同時在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汕頭人社”欄目及汕頭大學醫學院網站公開發布外,無授權或委托其他網站發布。
五、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我院將參加汕頭市人社局組織的在廣州市越秀區流花路122號中國大酒店“2019年汕頭市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廣州地區)”,招聘會具體時間見汕頭市人社局發布的公告。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如下:
(一)報名方式:
1.網上注冊 :應聘者登陸本院官網(http://www.st120.cn)“誠聘英才”欄進入招聘管理系統注冊成為會員,按要求提交個人簡歷資料。
2.網上報名:成為會員后,查看相應的招聘啟事和招聘崗位,按要求進行應聘報名。
3.報名時間: 2019年4月29日至 2019年5月16日0時止。
(二)資格審核: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與證件必須一致。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及錄用資格。
(三)注意事項:
1.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
2.2019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須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包括其他資格材料)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職稱證書及外語成績證明;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