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石阡縣事業單位招聘25人公告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壯大人才隊伍,改善人才結構,人才層次,加快我縣經濟社會科學跨越發展步伐,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和《石阡縣公開引進專業人才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 2015 年公開招聘(引進 )25名高層次及緊缺急需人才,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引進)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三)堅持按需引進的原則。
二、成立招聘工作機構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石阡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以下簡稱“縣招聘辦”)。
三、招聘(引進)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引進)高層次及緊缺急需人才25名,其中教育類8名,衛生類6名,其他綜合類11名。詳見《石阡縣2015年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及緊缺急需人才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并符合“職位一覽表”的要求;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3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五)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3、在各類招考或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截止2015年3月28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及崗位計劃人員;
5、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在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五、福利待遇
(一)凡招聘(引進)高層次及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屬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工資、住房公積金、住房增量補貼和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等待遇按本縣同職級標準執行;
(二)對試用期(1年)滿考核合格的人員按照石府通〔2013〕4號執行,即:博士、正高職稱及以上獎勵安家補助費30萬元,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10萬元,第二年兌現10萬元,第五年兌現10萬元;碩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職稱、享受省級以上政府津貼的專家獎勵安家補助費20萬元,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10萬元,第二年兌現5萬元,第五年兌現5萬元;碩士研究生、“211”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免費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的人員獎勵安家補助費12萬元,分兩次兌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6萬元,第五年兌現6萬元。所有安家補助費僅限用于在石阡購房,一律憑購房合同、房產證等購房依據逐年兌現,所購住房在服務期內享有使用權,服務期滿享有所有權;
(三)凡招聘(引進)的高層次及緊缺急需人員,其配偶子女可在用人單位所在地落戶居住,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免收一切費用;
(四)凡招聘(引進)的高層次及緊缺急需人員,其配偶、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可隨調隨遷;未成年子女入學,可在本縣內擇校,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六、招聘(引進)程序及辦法
此次招聘(引進)按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3月28下午15:00;
2、報名方式:在網上下載《石阡縣2015年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及緊缺急需人才報名表》,填好個人信息傳至郵箱:1352624293@qq.com。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方式:
1、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下午16:0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