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公務員(宣城)考試公告【招270人】
十、監督檢查
堅持考錄工作全程公開,考生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堅持把紀檢監察部門的專門監督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紀違規的考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對違紀違規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通報所在單位()等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一、信息發布和咨詢、監督電話
全市考試公告于3月29日在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xcrs.gov.cn)、宣城先鋒網(www.xcxf.gov.cn)、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www.xcpta.gov.cn)上發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登錄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一)政策咨詢:0563-3029114、0563-3015839;
(二)考務和技術咨詢:0563-3036887;
(三)監督舉報:0563-3019447;
(四)從村、社區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面向社會的公告和政策咨詢,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咨詢電話0563-3015839。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4月1日-4月11日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本公告由宣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中共宣城市委組織部
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宣城市公務員局
2015年3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