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屬事業單位招聘有關問題通知
3. 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人員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開考前半小時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山東省(濟南市燕子山路2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審核后,考生確認完成。
(四)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當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證;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 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
綜合類:上午 9:00—11:30
教育類、衛生類:下午 14:00—16:30
2.面試
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面試工作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采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試講、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要嚴格組織程序,認真執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實行回避。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體檢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人選。
(六)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一)省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各界比較關注,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政策規定,堅持標準條件,嚴格工作程序,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格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科學、規范、有序進行,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招聘單位要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將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監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關于2015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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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