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慶市巫溪縣考核招聘緊缺人才公告【13名】
為適應巫溪縣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加快小康社會建設步伐,優化人才隊伍結構,緩解人才緊缺現狀,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以及《巫溪縣人才引進暫行辦法》(巫溪委辦發〔2013〕7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我縣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才。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緊缺人才共13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重慶市巫溪縣2015年考核招聘緊缺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緊缺人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應聘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政治立場堅定,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綜合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工作認真負責,敬業務實;
(三)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文化知識和其他要求,詳見《重慶市巫溪縣2015年考核招聘緊缺人才一覽表》(附件1),其中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須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七)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巫溪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有關要求
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填寫《重慶市巫溪縣2015年考核招聘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附表1規定的相關資格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在網上報名和到指定地點報名的方式進行。《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報名者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從2015年3月17日起至3月27日17:00截止。報名資料電子文檔及掃描圖片壓縮后,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wxxrcb@126.com,咨詢電話023-51522751。
綜合考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電話方式另行告知。
2.現場報名
除開展網上報名外,還將在重慶大學設置報名現場,時間為2015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二)資格審查
由縣委人才辦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簡章》規定的考核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初步確定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現場報名的考生將同步開展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網上報名的考生是否通過初審以電話的方式告知。
現場報名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
1.《重慶市巫溪縣2015年考核招聘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要求貼照片)、《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
2.本人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本人畢業證與學位證(在海外、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往屆生需提供學信網打印學歷原件,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校教務處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
3.經“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檢索、審驗的學術論文(著作)及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列為考核對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