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福建省上杭縣事業單位招聘、遴選考試有關事項公告
>>點擊返回:中公網校事業單位考試網
按照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遴選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規定,在招聘、遴選報名及有關單位資格初審結束后,根據有關招聘、遴選單位主管部門的申請,經研究,現就本次公開招聘、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工作中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同意報名人數與招聘、遴選人數未達3:1比例職位開考。
根據有關單位人員急需緊缺情況,經相關招聘、遴選單位主管部門的書面申請,同意以下有人員報考、但未達3:1比例的相關單位職位降低比例要求予以開考。
(一)本次公開招聘中降低比例要求予以開考的職位:
1、鄉鎮計劃生育服務所:計生技術人員(0301);
2、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工勤(0601);
3、縣水利工作站:專業技術(0801);
4、鄉鎮林業站:專業技術(1401);
5、縣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管理人員(1402);
6、上杭縣醫院:臨床(1601)、中醫臨床(1604)、護理1(1606)、護理3(1608)、助產(1609);
7、上杭縣中醫院:護理1(1701)、護理2(1702)、中醫臨床1(1704)、中醫臨床4(1707)、B超、心電(1708)、放射(1709)、康復(1710);
8、茶地鄉衛生院:臨床(2201);
9、太拔衛生院:藥劑(2301);
10、南陽衛生院:藥劑(2403);
11、中都衛生院:臨床(3001);
12、藍溪中心衛生院:護理(3202)。
(二)本次公開遴選中降低比例要求予以開考的職位:
1、縣衛生監督所:衛生監督、稽查(01);
2、縣中醫院:婦產科醫生(02);
3、縣皮膚病防治院:康復中心護理人員(03);
4、縣會計委派中心:社會撫養基金專管員(04);
5、縣農業機械化技術:會計(05);
6、臨城鎮政府:企業服務中心安監站工作人員(08)。
二、同意招聘廬豐衛生院管理人員職位(3101)不予以開考。
截止報名結束,廬豐衛生院管理人員職位(3101)只有1人報考,根據縣衛生局書面報告(杭衛〔2015〕18號文件),該職位不屬于人員緊缺、急需補充的職位,要求不予以開考。經研究,同意縣衛生局的意見,廬豐衛生院管理人員職位(3101)不予以開考。
三、同意報考縣醫院中醫臨床職位的報考人員采取直接考核辦法招聘。
縣醫院中醫臨床(職位代碼1604)職位,要求取得中西醫結合臨床專業研究生畢業學歷及碩士學位。至報名截止時間,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只有1人,根據《上杭縣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的相關規定,該報考人員按照原龍巖市人事局《關于市屬事業單位采取考核方式專項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龍人發〔2009〕31號)的有關規定進行招聘。經研究,同意該職位報考人員免于招聘考試,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進行招聘;直接考核工作由縣衛生局負責,通過采取有效的測評方法進行;如直接考核合格,將按有關規定進行政治素質考核及體檢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按有關程序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原標題:關于2015年春季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遴選考試中有關事項的公告
上杭縣公務員局
2015年3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