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延慶縣鄉鎮大學生村官專項招聘9人公告
(四)面試
面試工作在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結束后進行,按照“筆試成績+鄉鎮推薦成績”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如果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2:1,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政審。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按照筆試成績占30%、鄉鎮推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取前9名參加體檢。
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中途另行擇業的,依次遞補。
(六)政審
按規定對新錄用人員進行政審。6月底前完成政審工作。
(七)錄用及分配
新錄用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進行分配,原則上是回原任職鄉鎮任職。原任職鄉鎮無招聘崗位的,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分配。于7月初辦理任職手續。
三、專項事業編制人員的使用
錄用為鄉鎮專項事業編制的人員到各鄉鎮上崗后,由鄉鎮黨委安排其到行政村擔任村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其身份待遇按照《關于鄉鎮配備大學生“村官”專項事業編制等有關事宜的通知》執行。
原標題:延慶縣2015年鄉鎮大學生村官專項事業編制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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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慶縣2015年鄉鎮村官專項事業編招聘崗位一覽表.xls
延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3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