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桐鄉市組團赴浙江大學招聘教師公告【招4人】
為加強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教育事業發展,根據桐鄉市教育局、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發的《關于公開招聘2019年中小學教師實施辦法》(桐教〔2018〕272號)文件精神及相關規定,結合用人需求,現就桐鄉市組團赴浙江大學公開招聘在編教師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時間、地點
時間:2019年4月10日;
地點:浙江大學玉泉校區(杭州市西湖區浙大路38號)。
二、參加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
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
普通高校應屆(指2019屆,下同)畢業生(戶籍不限)。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未受到過警告及以上的處分;
2.所學專業原則上和應聘專業相同或相近;
(二)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還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2.原“985”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師范類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3.文、理科專業第一批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在大學期間獲得1次校級學年度二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按學期為單位評定獎學金的以2學期抵1學年計,下同),其中桐鄉市戶籍或桐鄉市生源可放寬到在大學期間獲得1次校級學年度三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為桐鄉市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共同成立招聘工作組赴浙江大學進行的現場招聘。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現場確認的形式。
1.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4月10日上午9:00-11:30;
地點:浙江大學玉泉校區永謙B103會議室。
2.應提交材料:
(1)《桐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2019學年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2)自薦書(含本人學習簡歷、基本情況、專業能力水平等);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高校教務處出具的大學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專業總人數及本人名次)原件或復印件;
(4)由高校出具的第一批錄取證明或者師范類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
(5)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或復印件;
(6)各類獲獎證書原件或復印件;
(7)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或復印件;
(8)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或復印件;
(9)近期一寸證件照1張。
3.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小組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發放準考證。
(二)考試
當同一崗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超過1?3比例時,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形式。超過1?3的崗位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形式,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人選。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體檢、考核對象。
考試時間、地點視現場報名情況安排。考試時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三)簽約
1.確定為擬體檢、考核對象的應聘人員,在浙江大學當場簽約,并提交就業協議書。
2.簽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報名當天通知為準。
3.逾期不到,視作放棄。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一次),遞補人員另行通知,如遞補人員再放棄簽約的則取消該招聘崗位。
4.完成簽約的考生在體檢、考核、公示結束后統一簽訂《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四)體檢、考核
簽約人員由市教育局另行安排時間組織體檢、考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擬錄用人員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的,解除協議,退還就業協議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