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省增城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第一批)【招78人】
4.考試成績組成。
招聘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卷面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按60%,面試按40%計入總成績。
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達到合格線才能進入體檢環節。考試總成績60分為合格線,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體檢
按考試總成績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執行。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并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合格的,方可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按規定依次遞補人選。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選由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要求進行考察,未能通過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職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進入考察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鑒定證明(2015年應屆畢業生除外),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為省外的,需經省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確認。無法提供有效鑒定證明的應聘人員,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在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rsj.zengcheng.gov.cn/)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按國家、廣東省、廣州市以及增城市的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報考人員的工作經驗以畢業后參加工作,以社保繳納記錄為準,年限計算截止2015年3月1日;應聘人員原為未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其相關工作經驗可由原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證實。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學位)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聘專業參照《專業目錄(2015年版)》(附件4)。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須在報考時提交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項且上級有文件明確規定的事項,從其規定。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考生需要咨詢具體單位崗位條件及要求的,請徑向相關單位聯系(附件2)。
本公告由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2720060 監督投訴電話:020-82752102
原標題:增城市2015年第一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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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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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