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寧波杭州灣新區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招36人】
為進一步加強寧波杭州灣新區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師工作,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其中2019年應屆畢業生應按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認定的學科報考,其他人員按教師資格證認定的學科報考;
6、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各級各類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先應聘,如被錄用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歷屆畢業生報名時須已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7、民辦在職教師(非事業在編教師)報名時需取得所在的同意。
三、招聘辦法
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科學、初中社會、中小學信息技術崗位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小學音樂、中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崗位考試含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30%+面試成績*30%。
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理論和招聘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招聘指標在5人及以上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2(不足2倍的按實際人數)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招聘指標在5人以下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3(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小學音樂、初中體育、小學美術崗位報考者,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6(不足6倍的按實際人數),小學體育崗位報考者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4(不足4倍的按實際人數)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人選。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與報考崗位相關的特長展示,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根據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折算后的成績和(以下簡稱筆技折算成績和,筆技折算成績和=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的從到低分依次排名(筆技折算成績和出現并列情況時,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小學音樂、初中體育、小學美術崗位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3(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小學體育崗位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2(不足2倍的按實際人數)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課堂教學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形式為試講,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排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1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注冊報名:3月27日9:00—4月1日16:00。
報考者登陸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仔細閱讀本公告后,選擇進入“2019年寧波杭州灣新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二批)網上報名”,按要求如實輸入個人信息,根據招聘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注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的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審核:4月2日9:00—4月4日16:00。
新區教育文體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
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招聘指標在5人及以上的不足招聘指標2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www.hzw.gov.cn,下同)和中國寧波人才網予以公布。
3、繳費確認:4月8日9:00—4月9日16:00。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入中國寧波人才網考試報名系統繳費欄目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
4、下載打印準考證:4月11日9:00—4月12日16:00。
已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暫定4月13日上午,具體詳見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若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與崗位招聘指標數的比例為1:1時,則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指標。
考生應密切關注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入圍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三)資格復審
對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2019年應屆畢業生: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人員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學生證和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按師范專業報考的需提供師范生證明原件1份;
4、按教師資格證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對應學科報考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應在被錄用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
5、海(境)外留學回國(境)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資格復審時還未辦理的,應在2019年7月31日前辦理并報送招聘單位;
6、浙江生源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省級畢業生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在2019年7月31日前將榮譽證書原件報送招聘單位;
7、其他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歷屆生: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人員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海(境)外留學回國(境)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非一本院校畢業的本科歷屆生需提供師范專業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民辦在職教師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7、其他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空缺名額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予以遞補。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的,空缺名額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予以遞補。
遞補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實施前2天內提出不參加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四)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專業技能測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考生可在面試后三個工作日內登陸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查看總成績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指標,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體檢參照2019年寧波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核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考核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杭州灣新區教育文體局和寧波杭州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在寧波杭州灣新區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并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應在2019年6月底前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由于擬聘用人員自身原因自愿放棄簽訂就業協議的,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浙江生源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省級畢業生榮譽證書的)解除就業協議,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
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經試用期(見習期)考核符合崗位聘用條件,須在辦理轉正手續的同時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聘用人員戶籍所在地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且不再辦理農轉非手續的地區除外),如不辦理相關手續,解除聘用合同。
2019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及以上畢業生和2019年浙江生源一本院校應屆畢業生如未能在被錄用后一年內提供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時應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按規定有回避情形的,不能報考。
4、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單位無關。
政策咨詢電話:0574-89280313、89280322、89280323。
人社、監督電話:0574-89280192、89280412。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寧波杭州灣新區教育文體局。
原標題:2019年寧波杭州灣新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二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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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杭州灣新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二批)職位計劃表
原文鏈接:http://www.hzw.gov.cn/art/2019/3/19/art_134900_8561224.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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