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陸良縣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2人】
(3)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考試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參加陸良縣的公開選調;
(4)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2015年3月17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選調期間,報名信息、計劃調整、測試成績、擬選調人員公示等相關事項會及時在《陸良縣人事人才信息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并所提供的聯系電話通信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負責;
(6)選調期間,考生如要放棄選調資格的須于考試前三天向報名點提出申請,否則五年內不得參加陸良縣的公開選調。
(三)測試及考核
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為100分,各占測試綜合成績的50%,具體計算方式為:
測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2)筆試內容測試應考者適應選調崗位所具備公共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3)筆試時間:2015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5年3月19日在《陸良縣人事人才信息網》公布。
2.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選調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含末位并列人員);
(2)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時間截止到面試前兩天;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4)面試時間:2015年3月26日,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核
1.按照每個崗位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首先確定學歷層次較高者,若學歷再相同則確定面試成績高者);
2.考核工作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局和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全面考核擬選調人員的德、能、勤、績、廉;
3.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遞補,只遞補一次。
(五)體檢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
2.由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進行體檢。
3.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測評、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陸良縣人事人才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縣調配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后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核實的,暫緩調動,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五、紀律與監督
(一)選調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實行全程監督。選調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報名者有偽造、涂改證件或選調過程中舞弊的一律取消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三)從事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選調程序,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74-6939531
監督電話:0874—6222561
(原標題:陸良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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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
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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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