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肅省酒泉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公告【招48人】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事業單位健康發展,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工作需求,經研究決定,計劃在西北師范大園洽談會期間,為酒泉市市直院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8名,其中職業院校11名,普通高中17名,初級中學3名,小學14名,幼兒園3名。具體計劃詳見《酒泉市2019年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以下簡稱《崗位簡表》。
二、招聘范圍
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熱愛教育事業,有扎實的專業基礎理論和實踐能力。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崗位簡表中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的,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備《崗位簡表》明確的崗位條件和所列專業。
3. 符合前述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的2017、2018、2019屆高校畢業生。
4.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5.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崗位簡表》。招聘崗位專業類別劃分,參照2014年、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執行。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被有關部門或機關列入失信懲戒名單,正在失信懲戒期內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7.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退未滿5年的。
8.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
9.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未取得學位證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以畢業后所在院校頒發的學位證為準)。
10.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組織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報名、統一面試,統一簽約的方式進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地點為:西北師范大本部學生發展中心2樓多功能大廳。
1.報名: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報名時,每位考生可填報招聘崗位列表中的2個崗位。
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16日9:00—17日17:00。
現場報名的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現場提交。
(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提供)。
(3)2019年即將畢業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出具的推薦證明、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筆試成績單)和普通話等級證、就讀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2017、2018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協議書、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筆試成績單)、普通話等級證、就讀蓋章確認的在校期間學業課程成績單(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現場收取就業協議書原件,2017、2018屆畢業生現場收取就業協議書和就業報到證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明材料。
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
2.資格審查:市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查組根據擬招聘人員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報名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向報名人員告知并說明理由。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