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阿勒泰地區公務員、工作人員考試錄用空缺職位進行調劑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等有關規定,決定對部分空缺職位進行調劑。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調劑原則
(一)調劑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考生自愿報名,從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調劑。
(二)參加調劑的考生,須符合《招考簡章》規定招考對象和招考條件的要求,并具備空缺職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調劑范圍
(一)進行調劑的空缺職位由各地州市、自治區招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二)調劑工作在公布的空缺職位范圍內進行,下一級單位職位不得向上一級單位職位逆向調劑,即:報考鄉鎮級單位職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縣市區級及以上單位職位,報考縣市區級單位職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地州市級單位職位。
(三)空缺職位不跨地區、跨系統進行調劑。
根據調劑人員情況和工作需要,有關地州市和自治區招錄單位對部分空缺職位適當放寬了職位條件,詳見《2014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空缺職位表》。
三、調劑對象
參加2014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空缺職位調劑的考生,應為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且未進行體檢的考生。
以下考生不在調劑人員范圍:
(一)已公示和正在進行體檢、考察的考生;
(二)體能測試、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三)本人放棄參加體能測評、體檢、考察、錄用的考生。
四、調劑方式
(一)申請參加調劑的考生只能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一個職位報名。
(二)當同一職位符合條件的調劑人員超過一人時,按照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調劑。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調劑。
五、調劑程序
(一)公布空缺職位及條件
2015年2月12日,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新疆黨建網站公布進行調劑的空缺職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調劑采取現場報名和電話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空缺職位調劑條件的考生先與空缺職位所在地州市、單位公布的咨詢電話取得聯系,確認同一職位參加調劑考生的成績排名情況,根據排名及工作要求自愿確定是否參加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的考生逾期不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和調劑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現場審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為審查。
3.凡申請參加調劑考生的成績及排名情況,由進行調劑的各地州市、各單位分別在本地州市、本單位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4.報名時間、地點、聯系方式等詳見《2014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空缺職位表》。
(三)確定體檢人員
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同一調劑職位根據參加調劑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和職位調劑人數,按照1?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調劑,并確定體檢入闈人員。同一調劑職位參加調劑的考生達不到調劑人數的,按照實際調劑人數確定體檢人員。
(四)體檢與考察
確定體檢的考生,按《招考簡章》有關規定,由有關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單位統一組織體檢。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考察。
(五)公示與錄用
對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用等相關手續。
如體檢、考察無合格人員,則該職位取消,不再進行遞補、調劑。
為調劑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對調劑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同時也請廣大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在調劑工作中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特此公告。
原標題:關于對2014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部分空缺職位進行調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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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阿勒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黨群機關空缺職位表.xls
2014年阿勒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行政機關空缺職位表.xls
2014阿勒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調劑空缺職位報名、資格審查表.xls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5年2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