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省邱縣選聘中學教師公告【招31人】
根據《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及市人社局《關于下達2018年度公開招聘教師計劃的通知》(邯人社字[2018]179號),結合我縣實際需求,經縣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擬采取選聘的方式,公開招聘中學教師31名,均為專技崗位。
一、單位概況
邱縣第一中學位于邱縣新興路東段,高中層次,系邱縣教育體育局下屬全額事業單位。
邱縣實驗中學位于邱縣育新街北段,初中層次,系邱縣教育體育局下屬全額事業單位。
邱縣第二中學位于邱縣中興路東頭,初中層次,系邱縣教育體育局下屬全額事業單位。
二、選聘崗位、人數
本次選聘高中教師19名,初中教師12名。具體選聘崗位詳見附表《2019年選聘中學教師崗位條件信息表》。
三、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四、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18周歲及以上(2001年1月30日之前出生,含當天),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30日之后出生,不含當天);
本次選聘涉及到年齡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均截止到報名第一天(含當天);
5、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
7、港澳臺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8、不限戶籍。
9、學歷及資格要求:
(1)高中教師崗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國家重點院校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取得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應一致。
(2)初中教師崗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國家重點院校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應一致。
任教學科為初中教育的可以報考初中教師所有崗位,任教學科為其他的不允許參加此次選聘。
國家重點院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3、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5、未經現任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失信被執行人;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回避規定
按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五、選聘范圍及方法
1、選聘范圍。選聘范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選聘方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測評、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