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水城縣事業單位招聘100人到村(居、社區)任職公告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0年2月10日以來招錄到六盤水市各縣區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及2010年2月10日以來招聘到六盤水市各縣區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3.尚未畢業的在讀大學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人員。
五、發布招聘公告
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水城縣電視臺、六盤水電視臺、六盤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等媒體上發布招聘信息進行宣傳。
六、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初審由中共水城縣委組織部、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抽人負責。報名時考生不分組,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招聘簡章》要求,對報考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資格審查人員在考生填寫的《水城縣2015年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村(居、社區)工作報名表》上初審意見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注明加分分值。若因考生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考生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5年2月10日至 2月12日
報名地點: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聯系電話:0858-6668117 8935678
報名要求:
1.報考考生須持畢業證書、相關證明及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標準證件照片5張(其中2張辦理筆試準考證,3張貼于報名表上備用)。
2.報名時按照黔價費〔2010〕55號文件的收費標準,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3.考生如實填寫《水城縣2015年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村(居、社區)工作報名表》(報名表可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也可現場領取),因報名表填寫不真實、內容不完整或填寫信息錯誤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由他人代報名的,若出現上述情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4.在職人員報考須持所在工作單位及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在職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考還需提交以下資料: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需提交“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或由所在縣區“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②“一村一大”和“到村任職”人員需提交“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及由所在縣區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證明。③同步小康志愿者需提交由中共水城縣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考生須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考生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6. 水城縣戶籍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在水城縣所轄村(居、社區)任支書、副支書、主任、副主任、民兵連長、婦女干部、團干部、文書、人口主任的人員報考,需提供任職文件和所任職的鄉鎮黨委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必須寫清任職情況、任職時間及現在仍在崗等內容)。
本次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村(居、社區)工作,共計劃招聘100人,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達到1∶1.2方能開考。若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1∶1.2比例,相應調減招聘計劃,并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考考生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筆試成績按“0”分計算。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