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松滋市政府辦公室遴選機關工作人員3人公告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錄機關負責。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填報的個人信息,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招錄職位能力席位標準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
3、收費。
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頒布的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需繳納考試費用100元。
4、準考證領取。
報名后,報考人員請于考前3天到當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聯系電話:0716--6221629。
五、考試
考試時間初定為1月下旬,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錄機關負責。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報名表》、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錄用審批表》以及招錄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招錄機關指定的地點辦理資格復審手續。法制辦工作人員取得全國統一司法考試證書人員錄用。
七、考察和體檢
考察由招錄機關負責組織實施。依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錄計劃與考察人數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綜合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人選。法制辦工作人員取得全國統一司法考試證書人員錄用。
體檢由招錄機關負責。體檢對象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招錄機關確定體檢人選后,以書面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參加體檢的人員到招錄機關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
八、公示和任用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集體討論,提出擬錄用人選,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松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
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由招錄機關對遴選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716—6221629 0716—6218575
舉報投訴電話: 0716—6222359
原標題:松滋市政府辦公室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松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松滋市公務員局
2015年1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