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省【無錫市】公務員考試公告(317人)
98%的人推薦:江蘇公務員考試網|行測+申論技巧|考試資訊|考試題庫
(二)資格復審、面試與專業科目考試
1、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者,從到低分按各職位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和監獄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在筆試公共科目合格人員中,按照各職位錄用人數1:5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和體檢人員。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能測評、體檢合格者,按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因體檢和體能測評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擬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具體詳見《無錫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第十五條)。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我市生源的2013屆、2014屆未就業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所在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畢業生報到證);社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經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和監獄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時,如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體測、體檢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面試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公務員局要求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加試專業科目的時間、地點等由招錄單位另行通知。
面試(專業加試)結束后,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5%、專業科目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其余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各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體檢。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2013、2014屆我市未就業畢業生、2015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對報考法院、檢察院的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計劃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四)公示及錄用
經考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合格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后,按規定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錄用后(擬錄用人員公示截止日止)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自2015年起,我市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與監督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仔細閱讀相關招考信息,確保填報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凡因信息資料填寫等問題,被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的,由本人承擔與此相關的責任。在考錄過程中,報考人員一經發現有不符合職位條件或考錄政策規定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招考政策咨詢:
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 0510-81820839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510-81822581
報名技術考務咨詢:
無錫市 0510-82823315
六、本簡章由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無錫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點擊下載>>>
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2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四川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
- 2025四川甘孜州考試錄用公務員 (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
- 2025四川甘孜州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
- 2025中共甘孜州委組織部考試錄用公務員 (參照管理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四川)
- 2025四川樂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 (含定向招考)和基層選調生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
- 2025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南充市法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
- 2025四川樂山市政法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
- 2025河北石家莊市、辛集市招錄1175名公務員公告
- 2025河北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 2025河北公務員考試筆試時間:3月15-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