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省樂山師范學院直接考核招聘公告【招4人】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樂山師范學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考核的考生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考核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考核
樂山師范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考核的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直接考核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直接考核(組織考察)、體檢、考核合格者由樂山師范學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樂山師范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教育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樂山師范學院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省教育廳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
2.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未就業證明。
3.2018屆畢業生應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
4.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樂山師范學院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根據有關規定、本公告和我單位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直接考核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通過省教育廳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憑確認復函,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樂山師范學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直接考核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直接考核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樂山師范學院在樂山師范學院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單位和省教育廳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0833-2276306(樂山師范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833-2276324(樂山師范學院監察處)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與教師工作處)
原標題:樂山師范學院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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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樂山師范學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docx
2018年樂山師范學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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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