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寧海縣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教師公告【招133人】
(五)公示、聘用
考核結束后,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教育局、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1、擬聘用人員大學畢業后,憑報到證、畢業證書、獲獎榮譽證書與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畢業生)等到寧海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報到時間2019年7月1日-15日(工作日)。
2、縣教育局審核擬聘用人員檔案,如符合招聘條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手續。
3、被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和五年服務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屬于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規定不得錄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有舞弊行為的,提供虛假材料的;
(3)不按時報到,不服從分配的;不能按時取得學歷證書(限2019年9月30日前,碩士研究生還須取得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限2020年12月31日前,非師范類限2021年12月31日前)的;
(4)見習期內不適應教育教學工作,不適宜擔任教師的;
(5)公示有異議且查實有問題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若發現新聘用人員存在與報考條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實等情況的,已簽訂協議和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均無效,予以解聘,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5、截止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之日(以發文日期為準),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均不再遞補。
6、擬聘用的師范類畢業生,獲大級及以上畢業生,可直接分配在城區。校級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二等獎學金及以上榮譽(需在大學四年期間至少獲得二次),并且測試成績,城區有學科需求職位(如定向考生,應在定向服務滿五年后,可選擇回城區),可優先分配到城區中小學工作。
(六)待遇
按事業編制教師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由寧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4-65259628、65259687
監督電話:0574-65259620
原標題:寧海縣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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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海縣教育局
2018年11月6日
來源:http://www.ninghai.gov.cn/art/2018/11/6/art_110937_8126063.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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