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寧津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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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事業單位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發展活力,按照《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德人〔2006〕35號)、《關于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意見》(魯人社發〔2013〕13號)和《關于印發<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德人社〔2014〕21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2014年寧津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6名工作人員(具體職位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職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83年12月30日至1996年12月30日期間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學歷以2014年12月30日前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為準),具有寧津常住戶口(2014年12月30日前取得)或生源地為寧津。父母雙方或夫妻一方戶籍在寧津的縣外人員也可以報名應聘。
(五)招聘職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職位要求。
(六)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職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4年12月30日為截止日期。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單位或部門的規定職位;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受“記過”以上處分而不通過處理期限的;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通過處理期限;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已取得學歷、學位人員);現役軍人、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含試用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
http://www.njrsrc.gov.cn(寧津人事人才網)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1月8日9:00-10日16:00
查詢時間:2015年1月8日11:00-11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職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審核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時間截止后,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初審
初審時間:2014年1月8日11:00-11日16:00
在報名期間(含節假日),公布咨詢電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
3、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1月8日11:00-12日16:00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寧津人事人才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后,下載打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以備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4年1月15日—1月16日登錄http://www.njrsrc.gov.cn(寧津人事人才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職位,計劃招聘2(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計劃招聘3(含)人以上的,招聘計劃按不低于1:2的比例相應核減。急需職位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開考比例可降低至1:2。報考職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職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019職位及031職位為服務基層項目生計劃(如服務基層項目生計劃取消,則計劃相應劃歸018職位、030職位)。
公共科目考試考務費收取標準: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公共科目考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1月8日—1月12日到寧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寧津縣中心大街郵政局東20米,電話:0534-5216725)辦理現場確認手續。辦理確認時須攜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及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和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限寧津生源或在寧津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實行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職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職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各招聘職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①畢業證、②學位證、③報到證、④二代身份證、⑤戶口本(含索引頁及本人頁)等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證件須2014年12月30日前取得),以及6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014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在職人員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須在2014年12月30日之前取得。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除出具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二代身份證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需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審查進入面試應聘人員的應聘回避情況。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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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