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四川長寧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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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面試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縣人社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和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的姓名、年齡、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學位、職稱、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擬公示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的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以及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人社部門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十、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縣人社局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具體材料依據招聘對象的具體崗位條件要求確定)。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同級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
2.2015屆畢業生應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明確有崗位要求的)、《就業報到證》。
3.其余人員應提供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憑縣人社局的確認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縣人社局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和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本縣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三、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831-4623001
監督電話:0831-4622736、5103556、5103735
原標題:長寧縣事業單位2014年12月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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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賓市長寧縣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12月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doc
2.宜賓市長寧縣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12月加分證明材料.doc
3.宜賓市長寧縣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12月報名信息表.doc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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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