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荔波縣衛計、住建、安監系統招聘3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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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試
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根據招聘崗位工作需要對應聘人員進行溝通測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安排:2014年12月26、27日9:30-15:00在貴陽人才市場(延安中路88號)荔波縣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展位現場面試。
以上面試結束后未招滿的職位,由工作組擇日通知應聘者集中到荔波縣用人單位或其他指定招聘地點面試。
五、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規定執行。體檢在紀檢監察機關派員全程監督下,由招聘工作組隨機指定二甲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六、政審考察
政審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門組建考察組(每個考察組至少2人,要求為中共黨員),對體檢合格人員在校及社會生活期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的同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寫出考核材料并作出政審考察是否合格的結論。
七、聘用審批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意向聘用協議,并在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網址:http:/www.lbrs.cn)對外公示七日。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對列為擬聘對象的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畢業證原件供審查,經驗證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報到,簽訂聘用協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以及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后所空缺的職位或空缺的名額,不予遞補。
新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
新聘用人員在本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年限包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要求調出本縣或申請辭職的,須按協議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新聘用的各類醫技人員,已取得相應職位專業技術資格的,報名時須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未取得的,必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職位專業技術資格。在規定時限內未取得的,作待崗處理或解聘。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下進行,并接受人事紀律監督及社會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原則,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條件標準、按照政策規定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如發現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一)應聘人員偽造證明、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參與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試題的;
(五)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開、公平、公正的;
(六)違反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發現上述情形經查實后,對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在招考過程中,縣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都將在荔波網、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注意。以上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報考人員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對發生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報考人員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十、本簡章解釋權歸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組現場研究確定。
注:各招聘單位電話及電子郵箱已在職位表中標注。
咨詢電話:0854-3615613(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監督電話:0854-3619613(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察室)
(原標題:荔波縣2015年衛計、住建、安監系統招聘急需緊缺人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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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縣2015年衛計、住建、安監系統招聘急需緊缺人才職位一覽表
2、荔波縣2015年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報名信息表(暫未發布)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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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