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廣東廣州海珠區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79人】
考生正在瀏覽:事業單位考試公告|事業單位考試提醒|事業單位職位表
3、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合成綜合成績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方可進入體檢。
(三)體檢
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的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職位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
擬錄聘人員名單在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海珠區衛生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錄用手續。屬農業戶口的,須轉成非農業戶口方能錄聘。社會人員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或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方能錄用。
所有人員均須提交近3個月由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方能錄用。
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并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有關說明
1、因未達到規定報考人數而取消相應招聘職位的應聘者將退還已繳納的考務費;因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者不予退費。
2、應聘者所具有的專業、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及其他資格條件必須與所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如:招聘職位條件為“臨床醫學、本科、學士”的,應聘者如第一學歷為臨床醫學大專,第二學歷為醫學影像、本科、學士的不可報名;應聘者如第一學歷為臨床醫學本科同時具有學士學位,第二學歷為非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可按本科學歷條件報名。
3、本次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填寫專業均采用點擊選擇,沒有專業選項的即為不符合報名專業范圍,不接受報名。有關專業對應的問題:(1)專業為中醫學、預防醫學的不可報“臨床醫學專業”職位;(2)專業為中醫類的不可報“神經內科、婦產科、呼吸內科專業”職位;(3)專業為中醫護理學的不可報“護理學專業”職位;(4)專業為藥劑的不可報考“藥學專業”職位;(5)專業為臨床醫學的可報“全科醫學或臨床醫學專業”職位。
4、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項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已經簽訂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凡沒有按時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按聘用崗位要求,衛生系列需通過相應的資格考試并取得執業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屆畢業生,須在聘用后3年內通過有關資格考試;其他無執業資格條件要求、可通過認定程序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的聘用崗位,須在符合認定條件后半年內通過有關認定手續。
(二)持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半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的。依據為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
應聘人員如需了解招聘單位的情況,請按招聘職位表中各單位的聯系電話直接向招聘單位咨詢。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20-84391537(資格條件咨詢)、020-34370929(報名技術問題咨詢)。咨詢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監督電話:020-84432495(海珠區衛生局紀檢監察室)
原標題:2014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局
2014年12月10日
報名入口 |
相關文章推薦:
>>點擊返回:中公網校事業單位考試網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