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內蒙古達拉特旗人民法院調訓50人公告
3.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提交《達拉特旗人民法院公開調訓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4.資格審查
由法院政治處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如有疑問的由領導小組負責復核和答疑。
(三)考試
1.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項,先進行筆試,再進行面試。
2.筆試
筆試由調訓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實行閉卷考試,筆試總成績100分,按40%計入總分。政治處將于考試前兩天通知調訓人員參加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由調訓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總成績100分,按60%計入總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辦理調動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按比例形成綜合成績,確定調訓人選。調訓期三個月,調訓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程序辦理調入手續。
五、有關要求
招聘工作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法院監察機關將對調訓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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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拉特旗人民法院調訓人員報名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