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平頂山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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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100分,面試100分。考試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行政能力測試和公共基礎知識。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考生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7天。
面試前,進入面試考生需本人攜帶報名表、筆試準考證、戶口本、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攜帶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同一底板照片2張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領取面試通知單。考生未按時間參加面試資格確認或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著重考察考生的觀察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單。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列,取筆試成績高者)。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核實其招聘過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填寫《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名冊》和《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 辦理崗位認定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崗位設置的要求,聘用在相應崗位,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和監督
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對違反紀律影響招聘工作的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取消聘用資格。對存在上述情節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歡迎社會各界給予監督。監督電話:0375——2978868
咨詢電話:0375——2979951
提交報名申請時技術咨詢電話:0375—— 4970568)。
原標題:2014年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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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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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