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泊頭職業學院招聘公告【招53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滄人社字〔2011〕133號)、滄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下達2018年度市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使用編制(人員控制數)數額的通知》(滄機編辦〔2018〕23號)和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下達2018年度市直教育系統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滄人社字〔2018〕19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泊頭職業學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實施專科層次職業教育。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根據招聘計劃,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公開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對象、招聘數量、崗位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18屆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畢業生,具有就業報到證(國外留學人員需經認證)。戶籍不限。
(二)招聘數量、崗位:
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泊頭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l.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2000年9月5日前出生)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 5 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和專業等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泊頭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尚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全日制普通類非應屆畢業的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6.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形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具體地點:泊頭職業學院知行樓三樓西二室人事處(泊頭市解放西路150號),聯系人:劉桂勛,電話:0317-8026114,傳真:0317-8197656,電子郵箱:btzyrsc@126.com。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需下載并填寫《泊頭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并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4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報名地點報名。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