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檢察院選調5名檢察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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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規定,經赤峰市紅山區編制委員會和區委組織部同意,面向全國選調檢察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的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工作實績的標準,采取考察的方法,面向全國選調檢察人員。
二、選調職位及名額
1、文秘人員1名。
2、檢察業務人員2名。
3、職務犯罪偵查人員2名。
三、選調條件
1、具有檢察官、法官資格或者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并取得A證的在職國家公務員。
2、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73cm以上,參加工作3年以上,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檔次。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碩士研究生、博士生、具有文體美術等方面特長、榮獲省級以上公訴人、偵查員或其他省級業務能手稱號(表彰),符合本次選調條件的,同等條件下。
4、政治素質好,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處罰。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須能夠在本單位服務滿五年以上。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配送或傳真報名的方式,通過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cfpta.com.cn/),下載《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檢察院選調檢察人員報名表》,按規定如實填寫。
2、報名需提供材料:
(1)《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檢察院選調檢察人員報名表》。報名人單位意見要求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2)報名者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工作證、《公務員登記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法律職務或行政職務任命文件、各類獲獎證書、在市級以上報紙刊物發表的文章、文體特長及其他能證明本人能力、業績、榮譽的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復印件。
(3)2011年至2013年本人的公務員年度考核評價證明(由地方黨委組織部門提供)。
(4)報名者三張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
3、現場報名者須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網上報名者可先提供電子版或復印件,所有復印件須經報名者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核對,注明與原件核對無異,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