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銅仁市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0人】
(三)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2:00
1.資格初審在“區招聘辦”的統一組織下,抽調有關單位工作人員負責具體審核。
各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審核,要對照《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8年9月12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如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了資格初審并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報考人員提出書面申請,經“區招聘辦”審核同意后進行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在2018年9月12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區招聘辦”同意后進行修改。
3.2018年9月12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8年9月13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9月14日12: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因聯系電話不準確、不通暢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提交報名申請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7:00在“銅仁網”和“銅仁人力資源社會網”進行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并繳納100元考試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提交報名申請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建檔立卡貧困戶畢業生可減免報名費。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時,考生須向“區招聘辦”提交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報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錄報名系統——點擊詳細信息頁面——截屏打印)和報名人員戶籍所在地區(縣)級扶貧部門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加蓋公章)。申請且符合減免報名費的人員,須于2018年9月14日17:00前到“區招聘辦”辦理減免手續(地址:銅仁市碧江區為民服務中心5號樓三樓碧江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或通過郵件方式將相關資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787645192@qq.com)。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或發送減免報名費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數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區招聘辦同意后,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無適合職位或自愿放棄改報的,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區招聘辦同意后,予以退費。
(四)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
報名的考生于2018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2日17:00期間登錄“銅仁網”和“銅仁人力資源社會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七、筆試
(一)筆試方式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
綜合類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分值為100分),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考試類別為綜合類,考試類別代碼為11。
醫療衛生類職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考試范圍為醫學基礎知識;考試類別為醫療衛生類,考試類別代碼為21。
教育類職位筆試科目:銅仁市第二中學(單位代碼637)職位筆試科目為《物理學科知識》(分值為100分),考試類別為教育類,考試類別代碼為31;碧江區屬幼兒園(單位代碼638)職位筆試科目為《幼兒教師職業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學》和《教師職業道德》,考試類別為教育類,考試類別代碼為32。
筆試時間:2018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三)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將在“碧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布。
八、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按照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考生須持《報名表》、畢業證、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招聘職位所需相應資格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下列人員還須提供相應資料:
1.“四項目人員”須提供在碧江區服務滿2年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仍在崗的,須提供服務單位及區引導辦(項目辦)出具服務滿2年的證明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2.“村干部”須提供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及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職務滿3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證明、推薦材料(含現實表現、廉潔自律材料、推薦理由以及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原件及相關材料(當選證明、文件),報考資格條件及任職證明須由碧江區委組織部和民政局簽署情況屬實和同意報考的意見。
3.“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碧江區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區教育局或區人民武裝部出具的證明原件1份),區民政局出具的證明及同意報考的意見原件。
4.碧江區工勤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區編委辦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5.碧江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中共正式黨員需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正式黨員證明文件原件。
資格復審工作由區招聘辦明確專人負責,審查通過的,審查人須簽署意見并簽名確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
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期內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同一職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區招聘辦”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九、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方式和成績
面試工作由區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試教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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