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太原迎澤區公開招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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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社廳下發的《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9號)、省委組織部和省人社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晉組函字〔2014〕46號)的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太原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公開招聘一批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切實完成好這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2014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
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到2014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務期滿六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
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
(二)具有大專及本科以上學歷,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養,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數量
本次共招聘15名街道、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迎澤區公開招聘街道、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不得報考人員: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刑事處罰,并在處的人員;
2、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任職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為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擇優錄用。
(一)發布信息
招聘計劃及方案經批準后,在迎澤之窗網站(http://www.yingze.gov.cn/)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8日8:00— 11月30日18:00。
2、報名地點:迎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管理科(迎澤區云路街15號區政府202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攜帶紅底一寸免冠照兩張),并繳納筆試考務費,報名費為10元/人,考試費50元/科目。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審查
1、各擬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擬聘用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聘;對于任職地偏遠、人員緊缺且報名人數少、難以形成競爭的特殊崗位,可根據報名情況由本次考試領導組研究確定放寬比例;因核減不再招聘的崗位,招聘單位通知報考者2日內選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筆試考務費。
2、報考人員須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2),攜帶相關證件、證明,于11月28日-30日前往迎澤區人社局進行審核,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區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3、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4、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其他證件一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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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