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4濱州鄒平縣人民檢察院公開考選3名工作人員簡章
(4)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新照3張;
(6)單位同意報考和調動的證明信原件,報名人員是選調生身份的還需當地組織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意見。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考選工作全過程,由中共鄒平縣委組織部、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鄒平縣人民檢察院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合格者發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資格。資格審查結束后,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與考選計劃達不到3:1的,相應核減計劃。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考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有關規定和標準進行。體檢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錄用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被錄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因公示發現問題造成的職位空缺,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其他事項
考試有關信息在鄒平人才網網站(www.zprc.com)公布。
未盡事宜由中共鄒平縣委組織部、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鄒平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3—3012977 0543—21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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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鄒平縣委組織部
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鄒平縣人民檢察院
2014年11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