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內蒙古額濟納旗旗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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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應聘人員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核及結果確認
1、資格審核時應聘人員要認真填寫年齡、民族、學歷、學位、專業、加分條件等各類信息,凡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報崗位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
2、統一招聘考試資格審核工作在報名時進行,審核工作由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組織、人社、公安、教育部門及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組成學歷審核組,身份證、戶籍審核組及資格審核組,負責考生資格的審核工作,資格審核時間為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2月2日17:00。報名審核未通過的,及時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及時說明需要補充的內容。在報名截止期限之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審核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由旗事業單位考錄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中國·額濟納”、“額濟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5日17:00。
4、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開考比例不低于4:1;緊缺急需衛生臨床醫學專業技術崗位開考比例不低于2:1;人才儲備人員、公安局協管員(人社局組織考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崗位開考比例不低于3: 1。
5、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職位),由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情況及時調整招聘崗位(職位)條件和開考比例與崗位(職位)數量,并發布補充公告進行補報。2014年11月25日在網上發布補充公告。
6、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聘人員,請于2014年12月9日—10日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二樓,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1、本次統一招聘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
2、筆試命題、閱卷工作由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
3、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專設蒙古文試卷,考生可選擇用蒙古文作答,需要使用蒙古文答卷的應聘考生需在報名表中注明。使用蒙古文答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答卷,使用漢文答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答卷。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作答,對同一科試卷出現兩種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應聘兼通蒙漢兩種語言文字崗位考生,必須用蒙古文答卷,對不按規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
5、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6、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的計算和公布
1、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
2、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選名單及時在網上公布。
(六)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由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網上進行公示。
2、體檢。由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在指定醫院實施。
(七)公示及遞補
1、體檢結束后,由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網上進行公示,期限7天。
2、遞補。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根據該崗位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1、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合同鑒證,確立聘用關系。聘用人員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2、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
(二)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簡章》由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旗人社局:15714830119
舉報電話:
旗委組織部 0483-6526890
旗監察局 0483-6521892
旗人社局 0483-6521904
原標題:額濟納旗2014年度旗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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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濟納旗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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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