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三季度重慶渝中區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17人】
為促進我區衛生計生事業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熱愛衛生事業。
3.在報名開始前一天,須取得一覽表中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4. 公開招聘崗位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考核招聘崗位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5.符合崗位需要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要求(附件1)。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范圍
1.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聘用人員須在渝中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滿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現場報名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開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位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年9月6日至9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17:00。
2.報名地點
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大會議室(渝中區和平路211號7棟)。
3.報名程序
應聘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報名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現場填寫《考試報名表》,復審合格后,按市物價局文件規定繳納報名費(50元/科,共2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報名。
4.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8年9月14日9:30-17:30,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9棟305室(渝中區和平路211號7棟)領取準考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在報名截止后7個工作日內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rsj.cqyz.gov.cn/)公布。
五、考試
公開招聘崗位考試采取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
考核招聘崗位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
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崗位,由重慶市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招聘崗位。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8年9月15日(周六),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詳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