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南皮縣招錄政法部門文職和環保工作人員公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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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政法系統文職和環保工作人員
一、招錄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錄,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錄用。
二、招錄方式
本次招錄采取統一招錄的方式。按照制定的招錄方案、發布招錄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錄考試(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核、擬錄用人員公示、錄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錄單位、數量、崗位和條件
(一)招錄單位、崗位:詳見《南皮縣招錄政法部門文職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南皮縣招錄環保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2)。
(二)招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南皮戶籍或南皮生源地。政法系統年齡20至28周歲,(1986年10月31日至1994年10月 31日之間出生)環保部門30周歲以下(1984年10月3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無疾病,無紋身,具備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本人參加邪教或其他非法組織及活動的;(3)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4)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調查的;(5)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錄程序
(一)報名
1、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均可報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6張,報名人員須填寫報名登記表,。每位報名者只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
2、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1月26日。
3、報名費:100元。
4、報名地點:南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六樓)
(二)資格審核
1、參加報名人員,到縣招錄辦現場報名登記,招錄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錄工作的全過程。審查合格的發給準考證,報名者憑準考證參加考試。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2、開考比例:報考崗位的招錄人數與該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2,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錄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錄,并通知報考崗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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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