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定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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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形式。
1、筆試科目及內容
(1)筆試科目分別為:
公共類: 《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醫療衛生類:《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
護理類: 《公共基礎知識》和《護理基礎知識》
教育類: 《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知識》
工勤人員類:《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道德規范》
其中:教育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現代教育理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改革等內容
(2)筆試全部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計算辦法為:
公共類: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6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40%;
醫療衛生類: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40%+《醫學基礎知識》×60%
護理類: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40%+《護理基礎知識》×60%
教育類: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40%+《學科知識》×60%;
工勤人員類: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60%+《職業道德規范》×40%
(3)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12月21日
上午:9:00—11: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醫學基礎知識、學科知識、職業道德規范、護理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
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5日左右,請考生及時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成績;
資格復審及遞補、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及面試公告等有關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原報名網站,不再進行逐一通知。
2、入圍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
(1)入圍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后,對報考人員按照考生報考職位以及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按該職位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的人員,若確定面試人選的最低筆試成績有兩人以上分數相同,同時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對入圍面試的人員要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入圍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報到證、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所有入圍人員均應提供省級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已就業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法人單位)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
在資格復審階段,因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由此出現的空缺按照報考該職位人員的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
面試的具體方案另行制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人選的確定。根據報考人員報考職位以及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計劃人數的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遇有疑難問題需要進行會診時,承擔體檢的醫療機構要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客觀公正。對體檢結論不合格且本人申請復檢的,須在另一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組織復檢,體檢結論確實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3、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現實表現、需要回避的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個人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具體考察方案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制定并報縣人社行政部門核準后,由其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報縣人社行政部門備案。考察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陽泉人事考試網和平定縣人才中心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納入招聘單位編制內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新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辦理轉正定崗手續,且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對有舉報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行政部門會同縣紀檢監察部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查無實據的不影響本人的聘用,舉報屬實并影響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后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四、工作紀律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招聘。各級各部門必須認真負責,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紀律。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要增強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公開招聘規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人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次招聘監督舉報電話:縣紀委監察局:0353-6188510 6188501 縣人社局: 0353-6188099(紀檢組)
五、其它
本公告由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工作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或其它補充規定,由招聘工作組屆時制定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公示等相關信息在陽泉市人事考試網(www.kszx.yq.gov.cn),平定縣人才網(www.pdrcsc.com)發布,請報考人員注意查詢。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353-6188695 6188097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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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平定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含機關工勤)工作人員工作組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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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