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季度重慶渝北區招聘重慶市第八中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21人】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重慶市第八中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三)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
重慶市第八中公開招聘名額共2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重慶市第八中2018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好的教師職業素養;
4. 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滿18周歲且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6.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7.需具有招聘崗位或者招聘專業1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8.取得中學教師資格證書;
9.符合所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10.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現場報名
本次考試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要求,認真查看“招聘范圍和對象”、“各個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等。
特別提醒:請考生對照《專業指導目錄》(附件4),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招聘崗位要求為專業類的,考生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屬招聘要求的專業類別中專業即可。
1.承諾誠信報考。報考時,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提交報考申請。根據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文件精神,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
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8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7:00到重慶市第八中渝北校區(地址:重慶市渝北區空港新城中央公園北路8號)現場報名并參加資格初審。現場資格初審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②畢業證和學位證;③教師資格證書(已暫未取得證書的須出具證書頒發部門的證明);④《重慶市第八中2018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須檔案所在單位加蓋公章,應屆生可由所在院校蓋章);⑤1寸近期免冠登記照(2張、藍底紅底白底都可,用于辦理《準考證》);⑥工作經歷和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①—③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大小),④、⑥需提供原件1份。
備注:確有事無法現場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進行報名。需出具本人簽名加蓋手印的委托書,寫明委托事項、委托雙方的身份證和聯系電話,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