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全區招聘農村中小學合同制校醫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中小醫配置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函〔2016〕89號)、《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全省農村中小醫配置相關工作的通知》(黔教師發〔2016〕115號)、《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順市農村中小醫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辦函〔2016〕91號)及《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落實省委省政府2018年“春風行動令”建設完善農村中小標準化醫務室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開管辦通〔2018〕6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為貫徹落實好“春風行動令”關于農村中小醫務室標準化建設相關工作要求,擬面向全區公開招聘16名合同制校醫,為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為此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杜 軍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副組長:王 印 組織人事部部長
常慧菊 區教育局負責人
袁付玉 區衛計局局長
喻 梅 區財政局負責人
劉鳳軍 區勞保局負責人
成 員:由區教育局、衛計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教育局,由常慧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峰、楊鋼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齊慶志、梁玉華、郭太舟、涂開貴、衛計局1名同志,負責處理日常具體事務。
二、招聘崗位、崗位職責及工資待遇
開發區農村中小合同制校醫16名(招聘崗位見附件1),主要從事農村中小學食品衛生安全、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控、師生健康狀況監測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等工作,同時承擔中心小學下轄的村級小學兼職校醫的業務指導和管理考核工作。聘用校醫實行合同制管理,工資待遇3500元/月/人,社會保險按相關標準執行。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2.崗位要求見《2018年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全區公開招聘合同制校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幺鋪鎮、宋旗鎮、西航辦戶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齡在20周歲以上(1998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報考條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被公安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5.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7.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的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8年8月7日至8月10日(9:00—12:00、14:00—17:00)
(三)報名地點:安順開發區管委會六樓會議室(興偉后門旁)
(四)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網上下載(或現場領取)《2018年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全區公開招聘農村合同制校醫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如實填寫,現場提交(一式二份),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醫生資格證、畢業證(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戶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份(按以上順序裝訂);
2.本人近期藍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貼于報名表);
3.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五)注意事項: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六)現場報名資格初審。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七)報名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按每人100.00元繳納報名費。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18年8月14日到報名點領取《面試準考證》。
在報考過程中,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咨詢,由開發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