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公告【招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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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進人員可享受國家規定的西藏特殊工資政策。引進后可直接高定兩檔(兩級)工資,不執行試用期工資。同時可享受學歷浮動工資、固定工資、西藏特殊津貼補貼和年終一次性獎金。根據工作地區域類別,本科生在三類區最低可有4600元的月薪、在四類區最低可有5100元的月薪;研究生在三類區最低可有4800元的月薪、在四類區最低可有5300元的月薪。除上述工資政策外,分配到縣一級工作的每月可享受生活補貼(不包括那曲縣)。其中,三類區為300元,四類區為500元。所需經費由地、縣兩級財政分級負責。
(三)引進人員可享受住房補貼、防寒裝備補助、取暖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等補貼。
(四)在享受帶薪休假的同時可享受各單位規定的差旅包干經費。休假假期為:60天/年(含路途時間)。當年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假的,按當年地區統一規定可享受一次性補助。
(五)享受國家規定的西藏自治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外,每年可享受960元的體檢費。
(六)對引進人員可提供公租房。
(七)正制定那曲地區從區外引進專業技術人員的有關安家補助等工資福利待遇問題,制定后正實施。
(八)引進人員戶籍轉至工作所在地,家屬(妻子及子女)戶籍可隨遷進藏,對符合西藏自治區公開考錄條件的引進人員家屬,由那曲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后可參加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錄用考試。
六、其他
1.錄用派遣。引進人員進藏后,由那曲地委組織部、地區人社局負責將引進人員名單上報區黨委組織部、區人社廳,經上級部門審核后辦理錄用和派遣手續。
2.簽訂協議。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引進人員隊伍的穩定,引進人員到那曲后須與那曲地委組織部、那曲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簽定就業協議。引進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8年,服務期限內不準調離那曲地區,否則追究違約責任,并取消錄用資格。
3.分配。地區人社局根據那曲地區緊缺型人才引進需求計劃,將引進人員分配到用人單位。引進人員到工作單位報到后,進藏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報銷。
4.聯系方式及負責省市。
聯系人:尼 瑪 聯系電話:13908961777
負責省市:青海、甘肅、陜西、寧夏
聯系人:周希山 聯系電話:18908964700
負責省市:山西、河南、河北、山東
聯系人:吳金次仁 聯系電話:13908968213
負責省市:浙江、遼寧、湖南、湖北、安微
聯系人:多 嘎 聯系電話:13322564445
負責省市:四川、重慶、云南、貴州、廣西
聯系電話(傳真):0896-3822298
(原標題: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2015年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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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西藏那曲地區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x
2、《2015年西藏那曲地區招聘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計劃》.docx
中共那曲地委組織部
那曲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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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