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泰安】公務員考試考試公告(招361人)
八、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要求
招考職位具體錄用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九、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現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違規行為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山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本市招考期間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泰安市網站(http://taks.tars .gov.cn)發布,請報考人員務必登陸準確的網站查詢有關信息,以免影響報考。
2.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情況,請直接咨詢各用人部門,咨詢電話請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詢。
3.政策咨詢電話:0538-6992955
4.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8-8298459
5.監督電話:0538-6991649
2.2015年泰安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中共泰安市委組織部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4月28日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由招錄機關進行初審,并核對名單。根據招錄機關審核要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載填寫的《定向考錄職位考生資格審查登記表》,于報名期內到相關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局現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具體地址見招考職位表),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進行網上繳費。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時,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和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聘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上述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部門和團省委出具的考核認定證明材料,應明確說明其在“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時的工作表現、思想政治表現,以及報到時間、服務期限(時間具體到月份),其中,因借調(幫助工作)到縣級以上(含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1個月及以上的時間應單獨標明,不計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年限。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