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內蒙古烏海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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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
1、考試方法。考試分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
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共科目筆試滿分100分。
2、筆試成績加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一要求,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3、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4、面試人員確定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 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凡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取消面試或消減該招聘計劃數。
5、面試。主要測試與崗位相適應的能力或技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6、考試時間。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考試地點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另行通知。
7、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政策加分。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
8、成績公布。考試結束后,將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布考試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專業所需人數的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四)考核。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牽頭,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實施考核。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評價擬聘考核人選的綜合素質,考核合格者列為擬聘體檢人選。因擬選考核人員自動棄權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五)體檢。考核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要求執行。報考者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崗位招聘計劃空額,按照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擬聘人選。根據考試成績、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
(七)公示。對擬聘人選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經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為聘用人員。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列入事業編制管理,執行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待遇。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六個月,新進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年,試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員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社會化聘用人員簽定勞動合同,不列入事業編制,實行社會化聘用管理,工資待遇參照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工資標準確定。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新進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
五、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在本次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監督舉報電話:0473-12388(市監察局執法監督室),0473-6985919(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六、其他事宜
公開招聘工作期間,有關事宜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發布。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招聘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并設立咨詢電話。咨詢電話:0473-3998390、0473-6985712
(原標題:烏海市2014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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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市2014年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開領導小組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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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