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營山縣級醫療衛生招聘公告【招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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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另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三天在營山人事人才網上公告。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六、考核
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里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七、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營山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被公示人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崗位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所有擬聘人員必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個人畢業證及學籍檔案。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2015屆應屆學生須簽訂《營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協議書》和《高校畢業生意向性就業協議》,簽訂時間另行通知。
直接考核招聘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按程序和要求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
通過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應屆畢業生須按期畢業后并提供個人畢業證及學籍檔案后方能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新招聘的工作人員在現聘用單位工作時間不得少于5年。醫療崗位專業人員從聘用起3年內仍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繼續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
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簽訂聘用合同(相關協議)或未按時報到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自動放棄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名順序可依次遞補。
九、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按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在營山人事人才網或報名點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附則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咨詢、監督電話:營山縣人社局 0817-8078478
營山縣衛生局 0817-8221094
營山縣監察局 0817-8221253
原標題:關于2014年下半年縣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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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山縣2014年縣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
營山縣縣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營山縣衛生局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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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