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榕江縣第五初級中學遴選事業人員公告【招133人】
五、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面向擬撤銷的車江中學、八開中學、崇義中學、平陽中學、塔石中心校初中部、仁里中心校初中部等六所中,編制部門實名信息登記在崗在冊的學科教師、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其中:屬于未接轉的特崗教師,遴選錄用后仍然需在農村基層工作至服務期滿,另行文調動)。
(二)遴選條件
1、愛黨、愛國,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分配。
2、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師德。
3、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文件規定的體檢標準。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初中教師資格及以上,其教師資格學科(或職稱證)符合遴選職位的要求(即教師資格證專業或職稱資格證專業必須與報考職位專業學科一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見習期除外)。
6、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六、遴選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考核、公示、行文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公共郵箱和榕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發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
2018年7月19日— 2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到縣教科局人事股或擬撤并的報名均可。
3、報名要求:
(1)填寫《榕江縣第五中學遴選事業人員職位報名表》(附件三)一份。報名登記表請考生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或 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公共郵箱中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統一用A4紙打印。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職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必須持有委托人簽名且按手印的委托書,并視同考生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全部由委托人承擔。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追究責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要求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所填寫的聯系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及時與縣教科局辦公室和人事股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報名需提供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需持遴選報名登記表(附件三)、報考承諾書、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收復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3)考生報名時,需要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遴選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公開遴選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遴選方案》規定的條件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七、筆試、面試和考核
本次遴選榕江縣第五中學事業人員,將采取筆試、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筆試
筆試的考務工作由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和公開遴選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領導小組辦公室于筆試前三天通知參加遴選考試的人員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到縣教科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8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暫時定榕江縣第一中學(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參加筆試的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考試卷滿分為100分,命題以初中階段的學科教材內容為主,主要考查考生熟悉和掌握教材的情況。
筆試成績在“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公共郵箱”、“榕江縣人民政府網”以及榕江縣教科局一樓櫥窗公示(筆試、面試、考核、聘用等相關事宜均在此公示、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