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滄州新華區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勞務派遣制社保協辦員招聘公告【招20人】
為調整和改善我區教師隊伍結構,引進高層次高素質的教師人才,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擬為我區部分中小學、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100名。同時,為健全社會工作體制,充分滿足轄區居民的需求,全面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服務水平,擬為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社保協辦員20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目的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施“陽光操作”,進一步擴大選人視野,拓寬用人渠道,全面落實“人才強區”工程,促進區域義務教育事業和社會工作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招聘類別、崗位、專業條件及人數
(一)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本次擬面向滄州市范圍,公開招聘具有教師資格證的應往屆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100名。主要條件如下:
1、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未受過紀律處分;
2、熱愛教育事業,作風扎實,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夠適應崗位工作的需要。
4、所報考的崗位與具備的教師資格專業對口、級別相適應。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經公開招聘進入新華區的在崗教師;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社保協辦員:
本次擬面向滄州市范圍內,招聘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非藝術學門類專業的應往屆畢業生20名。本次公開招聘的勞務派遣制社會協辦員主要負責在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等業務的協助性工作。
主要條件如下: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2、自愿從事社會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能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本人、家庭成員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或開除公職的記錄和不適合從事社保協辦員工作的其他問題。
(三)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與社保協辦員崗位不得兼報。
(擬招聘類別、崗位、專業條件及人數詳見附件一)。
三、人員待遇及管理
(一)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受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編外合同管理。所聘人員參照同崗教師落實相關工資待遇,按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不入事業編制。新華區教文體局負責所聘人員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受聘人員由區教文體局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中小及幼兒園,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協議期限為3年,協議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及雙方協商可以繼續簽定。應聘教師任職不滿3年,不得無故解除聘用協議。應聘鄉村小學、幼兒園的教師3年內不得調往鄉屬小學之外的其他單位。
(二)社保協辦員:
1、人員待遇。本次招聘的社保協辦員參照我區社區工作者標準落實福利待遇。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待遇2000元。試用期滿合格待遇2400元/人*月。自上崗開始,績效工資以平均300元/人*月為標準撥付,由用人單位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每個人的具體分配額發放。繳納“五險一金”,所享薪酬和保險福利中單位應繳部分由政府財政。
2、管理。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與派遣公司簽訂用人協議,期限為3年,協議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及雙方協商可以繼續簽定。勞務派遣公司與招聘后的社保協辦員簽訂勞動合同,所聘人員以勞務派遣的形式到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工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