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重慶南川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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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20名高層次、緊缺急需專業人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核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8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須在報名結束日(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5.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符合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南川區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附件1)。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已與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在讀的全日制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職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南川區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附件1)。
招聘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重慶市公務員局修訂的《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二)報名。報名時間從《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4日下午17:00。本次報名一律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招聘職位報考,按各報考職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符合報考條件的,請如實填寫《南川區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填寫完成后于2014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采取投遞電子郵件(郵箱地址:965194603@qq.com)的方式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和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進入資格復審,于報名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
(四)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攜帶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及《報名登記表》(附件2)原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經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考核。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對象。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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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