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招聘事業編制消防文員公告【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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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批準,決定開展2014年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支隊事業編制消防文員公開招聘工作。
一、招聘計劃
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消防文員40人。
二、招聘對象: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執業資格和工作能力;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10月31日至1996年11月1日期間出生,其它涉及年齡條件以此類推);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學歷應是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招聘崗位表中的學歷是指參加普通高等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各類成人教育學歷。
7.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條件
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4)》進行。
(三)其他要求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同意(資格審查時須攜帶有關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四、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所在單位開除公職的,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被處分且處未滿的;
(三)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
(四)篤信宗教、參加宗教組織活動或參加過“法輪功”等非法組織的;直系親屬、直接撫養者或其他旁系親屬系“法輪功”和對社會有危害的非法組織的成員;
(五)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六)由于各種原因,其政治表現難以查清的;
(七)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崗位
詳見《2014年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支隊事業編制消防文員公開招聘崗位表》。
六、時間安排
發布《簡章》和《崗位表》:11月3日。
網絡報名:11月5日10:00-11月13日18:00。
網絡繳費:11月6日10:00-11月14日18:00。
打印準考證:11月18日10:00-11月21日24:00。
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11月22日-23日(詳見準考證)。
工勤崗位技能操作測試:11月24日-11月25日。
公布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技能操作測試)成績:11月27日。
資格審查:12月1日-12月3日。
面試:12月6日。
總成績公布:12月8日。
體檢:12月11日。
體能測評:12月17日。
政審:12月22日-12月25日。
公示:12月26日-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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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