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省直】招考簡章【招541人】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考察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部門或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試考場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中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
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將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據庫。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二)體檢
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3)。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體檢工作由各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除特殊情況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結果作為確定錄用人員的依據之一。
七、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
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招錄機關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手續,并由招錄機關辦理任職手續。錄取的選調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任職;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八、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招考職位具體錄用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九、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現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違規行為的,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未盡事宜,按照山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招考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www.sdhrss.gov.cn)“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中發布,網上報名及筆試成績查詢指定網站為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請報考人員務必登陸準確的網站查詢有關信息,以免影響報考。
2.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情況,請直接咨詢各招錄機關,咨詢電話請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詢。
3.監督電話:0531-86021185(山東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4.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1-88597886(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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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其直屬單位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xls
2、2015年山東省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xls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山東省公務員局
2015年4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