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貴州白云區鄉事業單位專項招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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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增強單位活力,根據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規定,決定開展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項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白云區2014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在白云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白云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具體實施。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其中管理人員17名,專業技術人員13名。具體招聘情況詳見《白云區2014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及以上2014屆和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愛崗敬業精神。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要求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一覽表》)。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11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和具有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相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以及符合報名條件的現任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定向“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的招聘崗位,限截止2014年11月5日,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陽市服務滿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崗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由貴陽市統一選派的“一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五類人員報考。
7.定向“村干部”的招聘崗位,限截止2014年11月5日在本區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村委會崗位工作滿3年的現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報考。
8.定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招聘崗位,限截止2014年11月5日戶籍在本市轄區內已辦理退役手續的人員報考。
9.報考崗位明確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符合要求的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4年11月5日。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0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事業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
3.截止2014年11月5日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
4.截止2014年11月5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10.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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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